第343章 我已经重度抑郁了,你们满意了吗?
第343章 我已经重度抑郁了,你们满意了吗? (第1/2页)网友们看到各个律师一个个都出来发表自己的意见。
可是所有的律师,都说赵思思不用承担刑事责任。
网友们找到了金牌律师。
毕竟其他的一些律师,并不是金牌律师。
方达律师事务所的高勇,是一名金牌律师,而方达律所是全国排名前三的律所!
【高律师,为什么赵思思不用承担刑事责任啊?】
【就不能让赵思思进去坐牢坐几年吗?哪怕就是坐牢坐两年也行啊!】
【必须让赵思思受到惩罚啊,我看她视频里面的那些,都能判故意杀人罪了。】
【为什么判不了啊?为什么啊?】
【赵思思这个嘴脸我就受不了,怎么有这种人啊,自己不想开学补考,就去跳江,然后导致消防员牺牲了,自己就跑了,真的恶心。】
【要是追究不了赵思思的刑事责任,真的能气死我!!】
高勇看到之后,也发了一条视频。
高勇说道:“这个案子我看了,想判故意杀人罪是很难的,故意杀人罪是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
“从主观方面来看,女孩跳江是想自杀,目的不是杀害消防员,虽然她在被救过程当中有很多行为可能导致消防员牺牲,可并不能证明她是主观上想故意杀害消防员,她可能情绪不稳定,也可能是求生本能,或者是无意识下的反应,反应虽然不恰当,但是无法构成主观杀人故意。”
“从客观方面来看,女孩的行为和消防员的牺牲存在关联,但女孩并非是积极想要消防员死亡结果的发生,她在水中挣扎和推搡的动作,也有可能认定为恐惧,慌乱,而不是有预谋的要杀消防员。”
“我能理解网友们的心情,可是定罪是要讲究法律的,光是凭借猜测或者是情感上是不能够轻易给人定罪的。”
“要给女孩定过失致人死亡罪,可能性也非常小。”
“过失致人死亡罪,是指行为人因疏忽大意没有预见到或者已经预见到而轻信能够避免造成的他人死亡,剥夺他人生命权的行为。”
“而女孩是自杀被救,主观上没有伤害消防员,故意致消防员死亡,也很难认定她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会导致消防员死亡,或者是女孩预见到了但是轻信能够避免。”
“女孩在水中的行为更多可能是出于恐惧,慌乱等本能反应,而非过失犯罪的主观心态。”
“如果要证明女孩有过失致人死亡罪的可能,要看具体情况来分析,比如女孩接受过专业的水上训练,知道自己的行为会给救援人员带来极大的风险,却疏忽大意的实施了危险行为,那理论上是有可能认定为过失致人死亡,但是很难。”
高勇完整的解释了这个案子的所有情况。
不管是判故意杀人罪还是过失致人死亡罪,都不太可能。
高勇还是一名金牌律师,打过很多起官司,在网上说的话还是很有含金量的。
很多网友都有些失望。
难道真的没有办法给赵思思定罪了吗?
他们看视频就能感觉的出来,赵思思根本就没管消防员,她就没想消防员活。
她既然能够在水中仰躺,甚至在水中很悠然自得的状态,就说明赵思思是会水的。
可赵思思却偏偏在有人救她的时候,把李正义的头水里按,这不是谋杀是什么?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