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 清醒梦
44 清醒梦 (第1/2页)直播间沉寂下来。
许久,弹幕滚动。
【我觉得孟恨水不会受到罪罚,逃脱罪罚的人太多,她只是当了正义的枪。】
【如果孟恨水拿着她手里的证据去报警,她也会坐牢吧?而且时间还不会短。】
【同意楼上,苏知渔之死她瞒报,二月桥案她谎报,就连床垫藏蛇案也是她一手设计,我不知道具体死了多少老人,但她杀了人是事实。】
【杀了该死之人算是犯罪吗?】
【算,但我私心觉得可以理解。】
【但归根到底是犯罪,而且孟向江…我不知道当时的具体场景,他把苏知渔追赶到顶楼是真,但是苏知渔很可能是自己不小心掉下去了,孟向江可能罪不至死?】
【我不知道了,我不知道怎么办。】
【我也不知道怎么办,但无论如何该给孟恨水一天,孟昭林必须被曝光!】
的确如此。
沈笑笑问孟恨水:“你有你妹妹的物件吗,如果有的话,我可以帮你确定一下她是生是死。”
“不过,”沈笑笑抓了抓头,“你真的想知道吗?”
如果不去确定,孟春红在孟恨水的心里就可以是一直活着的,她只是不想回家。
而一旦去确定,孟春红便只有一半的几率活在这世界的某个角落,另一半概率,她已经死于某天某刻。
“如果一会儿上身成功,你妹妹便是死了。”
“如果失败了,她便是活着,超管局肯定会让擅长追踪的通灵师帮你找到妹妹!”
沈笑笑有些纠结地看着孟恨水:“你要试吗?”
孟恨水发誓她这辈子都没有面对这么难的选择。
片刻,她艰难道:“你真的可以做到吗,你…你们为什么要帮我?”
“当然可以做到,我很废物的啦,我就只会干这个。”
沈笑笑拍了拍胸脯:“而且你很好啊,要是我姐姐这么没了,我也会把罪魁祸首杀了,统统杀光!”
沈欢欢拽了自家妹妹一下。
沈笑笑捂住嘴巴。
片刻后她不好意思道:“跑题啦,所以你想不想知道啊。”
孟恨水抿紧了嘴唇,视线转了一圈,慢慢落在姜厌身上,此时姜厌正低头看着手腕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如果是你,你会想知道吗?”
孟恨水突然问道。
周围没有人声,姜厌抬起眸:“你在问我?”
孟恨水点头。
“当然要知道。”
姜厌没有任何思考,平铺直叙道。
“如果孟春红死了,你待会儿便可以看到她的灵魂,如果她活着,你不久后也可以看到真实的她。”
姜厌挑起眉:“你见过比这还要上算的买卖么?”
孟恨水直视着姜厌,许久,她点了点头,轻声道:“没有见过。”
说罢她闭了闭眼,像是下定决心般从随身携带的包里拿出一个钱夹,而后从钱包的夹层里小心翼翼地抽出一张照片。
是张卡通大头贴。
满脸稚嫩的小女孩在照片里张牙舞爪的,漆黑的眼瞳古灵精怪地转向孟恨水,两只手放在她脸颊上,正在学老虎咆哮。
“这是十几年前我带春红去拍的,那时候三块钱可以拍一板大头贴,她每次考试进步我都会带她去拍,”孟恨水说,“这张照片被她放在铅笔盒里,她失踪后我就随身带着。”
“带了十三年了。”
沈笑笑接过大头贴,而后盘腿坐好,紧接着她从兜里翻出一张昨夜刚画好的符纸,左手的无名指与小指自然弯曲,食指中指夹住了黄符。
晦涩难懂的咒法从她嘴里熟练地念出,沈笑笑闭上眼睛,头发被不知道从哪来的风带起,不知道过了多久,沈笑笑毫无征兆地睁开双眼。
她的瞳孔变成了极为深邃的黑。
今天沈笑笑没有化妆,这如浓墨的眼瞳与她雪白的肌肤形成剧烈的反差,诡异非常。
第一期时姜厌曾让沈笑笑招袅袅上身,但是因为袅袅还活着,所以上身失败,之后姜厌便离开去找袅袅,故沈笑笑招夏晴上身的时候她没有见到,所以这还是她第一次亲面降灵。
不过姜厌先前听沈欢欢说过,只要沈笑笑降灵成功,她的瞳色就会变成对方的瞳色。
如此看来,沈笑笑应该是成功了。
孟春红死了。
沈欢欢不忍地转过脸,孟恨水的身体剧烈颤抖起来。
她认识这双眼睛。
这会儿沈笑笑的面部表情显然是茫然的,她眨了眨眼睛,环顾起四周,直到看到孟恨水,她的视线忽然不动了。
“你…”
孟春红又仔细看了几秒:“你和我姐姐长得好像啊。”
孟恨水哽咽地捂住嘴。
即使早有预料,但被真相击中的那刻她还是感到无法言明的悲哀。孟恨水的情绪破碎到一句完整的话都说不出来,她断断续续地一边摇着头一边问自己的妹妹。
“你…你今年多大?”
孟春红听到孟恨水的话,直愣愣地盯着她看了许久,忽然仰着脸笑起来。
“原来真是我姐姐,怪不得这么好看。”
“我今年十四啦。”
也就是说孟春红是在失踪一年后去世的。
十三载过去,十三岁就失踪了的孟春红,永远停在了十四岁。
听到这句话的下一秒,孟恨水脸上的泪水完全无法控制地往下流,她呼吸都开始不畅,胸腔几度起伏,但孟春红就像感知不到孟恨水的痛苦与绝望一样,弯着眼睛笑,笑出了一对小梨涡。
“吓死我了,我刚才恍恍惚惚的,还以为姐姐也死了呢,所以小小试探了一下!幸好幸好,姐姐活着就好。”
“所以我这是被施展了召唤术吗?”孟春红左看右看,很是好奇的样子。
沈欢欢点了点头:“只有五分钟。”
孟春红恍然地哎了一声,她又把脸转向了孟恨水,语速稍稍加快。
她认真道:“哎呀,姐姐你不用难过,也不要哭,我过得超开心的,我死掉是因为出了意外,和别人没有任何关系,虽然逃跑后只多活了一年,但那一年我过得特别特别好。”
孟春红从沙发上跳了下来,她像是要说什么关乎姐妹俩的秘密,凑到姐姐耳边,轻快道:“山珍海味吃到吐,绫罗绸缎扔着玩。”
顶着孟恨水茫然的目光,孟春红笑得狡黠又灵动。
“我穿越啦。”
“——羡慕吧?”
孟春红以前叫孟娇。
她不喜欢这个名字,好像她有多娇气一样,她明明一点都不娇气,七岁就可爬树摘果与狗搏斗,八岁就成了称霸一村的小霸王。
牛逼得很。
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孟春红小小年纪就懂了人情世故,村子里吃席,她拿着白开水挨个敬酒,敬酒词说得溜到起飞,惊倒一片大人,家家夸她以后会有大出息,孟春红很满意。
她也觉得她会有大出息。
那种称霸十个村的大出息!
不过她爸不觉得她有大出息,一回家就赏她十个脑瓜崩,疼得她呲牙咧嘴,妈妈也让她乖乖在家待着,要有个女孩儿样。
孟春红纳闷得很:“我哪儿不像女孩了?”
难道是她的寸头不像女孩?可这不是因为家里穷没钱买水吗,寸头好洗头啊。
但自那之后孟春红就在意起来。
她开始留头发,八岁的生日刚过,她的头发长过了耳朵,妈妈突然让她用家里的水洗头,孟春红很在意这件事,因为按照常理她都是去村子的小溪边洗头的。
事出反常必有妖,果不其然,孟春红刚洗完头就被爸爸拉着上了村里的大巴。
这是孟春红第一次离开村子,她趴在车窗上看着一堆堆的稻谷越来越远,直觉这个场景很久不会再见。
她的预感一向很准,她的确再也没见到那片稻谷地。
那天,孟春红第一次知道自己不是爸妈的亲女儿,她被她爸揪着后衣领让她对一个陌生臭脸男喊爸,她不说话就狂敲她脑瓜崩。
孟春红身上有两个优点。
敢作敢当,能屈能伸。
为了脑门的健康,孟春红矫揉造作地喊了声爹,这句话被门外的漂亮阿姨听到了,漂亮阿姨把她留了下来。
此后孟春红鬼哭狼嚎了整整三天,她就不该能屈能伸!就不该!
不过这种悲伤在三天后蹭的一下消失了。
漂亮阿姨领来了一个漂亮姐姐,说这个姐姐刚从姥姥家回来,以后两人就同住一个房间睡一张床。
漂亮姐姐歪着头瞅她,过肩的长发柔顺地贴着脸颊,睫毛像个小扇子一样扑闪来扑闪去,孟春红发誓那简直就是电视上才能出现的大明星脸,漂亮姐姐过来拉她小手,孟春红害羞到脸蛋通红。
完了蛋了。
大城市的人果然精于攻心。
孟春红为自己的颜狗本色感到羞愧,但当她抱着漂亮姐姐入睡时,她兴奋地打起小呼噜。
俺老孟头也是有姐姐的人喽!
时光飞逝,八岁的孟娇成为了孟春红,十一岁的孟恨水与她一同长大,两人的关系越来越好,在又一晚抱着姐姐入睡时,孟春红惊讶地发现自己已经记不太清八岁以前的时光了。
她的回忆里满满都是姐姐。
所以她拍醒了昏昏欲睡的孟恨水,像发誓一样说:“我希望就这样永远和姐姐在一起。”
孟恨水困得眼睛都睁不开,但还是捏了捏妹妹软乎乎的小脸。
“好呀,永远在一起。”
孟春红十三岁那年,长夏市接连出现了好几起拐卖案。
那时候恰逢孟昭林有个升官契机,他要和三个人竞争支队副队长,说不定就可以凭借年龄优势取胜。全家都对这件事很上心,毕竟升官等于涨工资,五个人挤一个四十平米的房子实在是有些难受,柳阿姨老早就想攒钱换个房子了。
那阵日子,孟春红每天都在日记本里偷偷给孟昭林加油鼓劲,根本没在意这劳什子拐卖案。
首先她只有十三岁,谁都救不了,这事儿用不着她去操心。其次嘛,孟春红觉得自己简直就是世界上最聪明的小朋友,什么糖果骗局啊,帮忙找小狗啊,带着她去找爸爸妈妈啊,这些人贩子的低级伎俩根本骗不到她。
但她不担心,不代表柳阿姨不担心。
柳阿姨简直是她见过最善良的大美人,她十三岁了,已经懂了私生女有多讨人嫌,可是柳阿姨就像对待亲生女儿一样对她,什么都不跟她讲,但她知道她其实就是个寄居在别人家里的小蛀虫。
整个三月孟春红都是牵着柳阿姨的手上学的,放学也牵着,柳阿姨的手又软又白,还香香的,她每次牵着的时候都既开心又愧疚。
柳阿姨应该牵着姐姐上下学的。
姐姐虽然比她大三岁,但也还是小朋友,姐姐才是柳阿姨的亲女儿。
三月底,孟春红不太想让柳阿姨送自己上下学了。
她整天在笔记本里算计着要如何提出这一点,孟昭林和孟向江的对话为她提供了契机。
那天柳阿姨在厨房做饭,孟昭林与孟向江在卧室里小声说话,她当时有个卷子要签字,所以小心翼翼推开门,推出了一条门缝。
“恨水的岁数有些大了,那些都是岁的,最大也是十一二岁,春红合适。”
是孟向江在说话。
孟春红一向不喜欢自己这个爷爷,觉得他抠门又小题大做,但此时孟向江脸上的表情第一次让她感到害怕。
“合适归合适,但我还挺喜欢这丫头的…嘴甜还会主动洗衣服做饭,以后是个孝顺的,恨水就是个闷葫芦,一巴掌打不出三个字,”孟昭林话音刚落,就把声音压得更低了,“而且爸,您那提议是不是太冒险了点。”
“这种钓鱼执法在公安内部还挺常见的,最近上级已经在开会讨论了,我可以跟上级提让春红试试,到时候她的安危也能被保证”
“舍不得孩子套不住狼,你个没出息的!”孟向江忍不住提高了嗓门,又赶忙降低声音,“钓鱼执法是常见,但你以为那功劳轮得上你?肯定是你上级升官加爵,你就还是个小小的侦察员!你趁他们商量好前主动出击才行!”
“再说了,长夏市公安内部是个啥情况你不知道?咱这地治安这么乱有谁管过吗?他们能力就不行,混吃等死的一群人,就算春红他们也想不到你!”
孟昭林迟疑道:“可是春红她”
孟向江打断了他。
“小柳平时把我照顾得挺好,而且恨水才是你明面上的亲闺女,春红就是个领养的,连户口都是别人家的,查起来和你就没血缘!就她了,一个女娃有什么好想的,以前在村里都是溺死的命,你赶紧晋升,我还盼着我儿子当上支队长嘞!”
卧室没有开灯,孟昭林的身影彻底隐在黑暗中,看不出任何表情。
“我再想想。”
他低声道。
孟春红悄悄把门缝合上了。
虽然没听懂他们在说什么,也不清楚钓鱼执法是个什么意思,但孟春红潜意识里知道不是个好事,她心脏跳的飞快,卷子被她攥成一团,急促的呼吸用了很久才平复下来。
这时孟恨水放学了,她一放学就跑去厨房看妈妈做了什么饭。
三分钟后,她拿了一个冒着热气的排骨块跑向妹妹,“春红,是红烧排骨——”
“刚出锅的,你快尝尝。”
孟春红猛地回过神,她下意识对着姐姐露出甜甜的笑,伸手就要接,孟恨水连忙抬高了胳膊,“说多少遍啦,你仔细着点儿,拿着骨头边,别烫着了。”
于是孟春红捏住了骨头边,在孟恨水笑盈盈的目光中慢慢吃掉了排骨。
饭桌上,孟恨水给孟春红夹了好几块好咬的排骨条,孟春红一边啃着香喷喷的肉,一边时不时瞅孟昭林一眼,她直觉孟昭林会说什么话。
果不其然,在孟春红吃光三块排骨后,孟昭林开了口。
他看向孟恨水,“恨水啊。”
孟恨水抬起头:“什么?”
“最近那个拐卖案有些危险,咱家周边小区失踪两个小孩了,你看你们学校也不放假,要不我…”
孟春红手里的骨头掉在了地上,她发现自己的手指在发抖,虽然不知道为何在抖,但就是颤个不停。
她试图弯腰去捡骨头,结果衣袖带倒了身前的碗筷,陶瓷碗落地的清脆声打断了孟昭林的话。
柳梅连忙上前收拾碎掉的碗,“不要紧不要紧,碎了好,岁岁平安啊春红。”
孟春红的眼眶突然就红了。
她抬起脸:“爸。”她说:“您来送我上学吧,我好害怕。”
孟春红这些天总觉得很难受,无论是孟昭林紧绷的情绪,还是莫名痒的后背。
她在乡下时总被人用不友善的眼光看,长期以往她身体形成了一种机制,只要有人在看她,她就会后背发痒。
但每次转过头,什么都没有。
孟昭林又在拍照了,摄像头对着自己,像是在自拍,最近他很喜欢时不时回下头,然后拍张照片。孟春红猜不透他在做什么,于是愈发紧张,但她每次回家后都会笑,更频繁地笑。
她试图压下心底的不安。
但也不是总会不安,比如孟昭林突然送了她一支笔,这就让她有些开心,再比如抱着姐姐睡觉的时候,她每次和姐姐贴贴都会觉得很幸福。
四月十四号,那天孟春红罕见地吃了两个包子。
孟春红后来总会想到这一天,其实一切都预示好了未来,无论是孟昭林让她穿上的粉红裙子,还是柳阿姨破了口的手指,亦或是她突然增加的胃口,最重要的是,出门前她忘记跟姐姐道别了。
于是再也没能道别。
放学途中,孟昭林把她领到了偏僻花园里的公共厕所,他说一会儿就出来,但三分钟,五分钟,十五分钟都没有出来。
孟春红站在公共厕所外,低着头数了会儿蚂蚁,而后后脑一痛,再醒来时,她已经在车上了。手被绳子捆在身侧,眼睛和嘴巴都被胶带缠住,弓着身体,像只濒死的虾。
好吧,原来不是所有的拐卖犯都会跟你聊天。
也有这种直接打晕扛走的。
孟春红知道挣扎根本无用,等人救不如自救,她的第六感再次救了她。由于最近的精神实在太不安,她在裤子口袋里藏了把手工刀,塑料的那种,很袖珍,但刀尖还算锋利。
她努力抻着胳膊把口袋里的小刀拿出来,一路都在磨绳子,不知道过了多久,司机接到了一个电话,电话里不知道说了什么,但司机啐了几声后停下了车。
那人下了车,大概是太过自信,车门并没有锁,孟春红迅速在后座扯开已经断了的绳子,撕开眼睛和嘴上的胶带,从另一侧轻轻跳了下车。
孟春红舒了口气。
大难不死必有后福,她的福气在后头呢!
车子不远处是个废旧工厂,工厂侧面有片树林,孟春红脱下鞋子,一边往后看一边光着脚往树林里跑,直到她跑进树林,那个男人都还在低头打电话。孟春红在树林里跑了七八分钟,估摸着时间差不多了,捂着口鼻跳进了一个臭水沟。
她的身体紧贴着臭水沟的墙壁,整个人都埋在肮脏的废弃物里,不久后隐隐约约的声音从头顶传来,她一动不动。
傍晚,万籁俱寂。
孟春红从里面爬了出来,虽然干呕了好几下,但她还是觉得有些开心,不是每个被拐的孩子都能跑出来的,她说不定还能救其他孩子呢。
孟春红仔细记下这个地方,趁着夜色往树林深处跑,半小时后她到了一片梨园。
现在正是四月,梨花开得旺盛,一眼望去全是醉人的白。
哪怕身上的味道很恶心,她也闻到了很淡的香。
孟春红忍不住踮着脚,凑近枝头去闻,这梨花可真好看啊,肮脏的满是臭气的污水从她头发上往下流,她怕把梨花弄脏,连忙退后一步。
这时窸窸窣窣的声音在身后响起,孟春红吓了一跳,她怕是拐卖犯追上来了,于是撒腿就要跑,但还没跑两步,那人就叫住了她。
“孟娇…?”
孟春红一愣,缓缓停下了脚步。
她转过头,身后是一个五十多岁的大伯,孟春红仔细辨认了一会儿,恍然大悟:“张伯伯!”
张伯伯就是当年在村里说她会有大出息的人,张臣喜笑着点头:“真是娇娇啊,四年前我买了这块地,种了些梨树,好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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