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八章】我输了
【第一百九十八章】我输了 (第2/2页)“孤狼”和拉尔夫那样,可以轻易踢开一辆轿车和捏瘪镇暴型轻型外骨骼装甲的地步。
但相对于那样极易诱发突变,属于
“竭泽而渔”的强化,杜锦身体的强化非常的适配他的躯体,可以自如的控制自己每一击的力量,不必担心力量过大无法精准控制造成的诸多麻烦,而且杜锦还可以控制某一处的肌肉强度,让那里的感官得到对应的释放或遮蔽作用,如果他现在真的使出全力,在于阳第一击打过来时,杜锦就可以直接扭断对方的手腕,然后用自己的力量把对方的重心完全压到地面,然后通过一些直接的方式使其彻底丧失战斗力。
毕竟杜锦现在的肌肉强度已经是正常人类的4-5倍,转化成骨骼附加的直接力量,哪怕是是拳王某阿来和杜锦打拳击,一拳过去都得整个手臂粉碎性骨折,要知道杜锦被强化的同样包括骨骼强度..............但他明显不想要这样做,一方面是怕造出不必要的事态升级,而最重要的一方面,则是他想要以一个合乎普通人标准的状态获得自己想要的结果,哪怕这个过程中他要挨打很多次,但起码他这样才算真正的有作为一个人的挑战感,以及从中学到很多的东西,不管是格斗的技巧经验,还是格斗之前双方
“不打不相识”产生的情谊。一路蛮下去虽然前期乃至中期都会非常顺畅和刺激,但遇到和自己相当甚至是比自己强的敌人,类如像
“孤狼”那样注射了
“神启计划”强化药剂的敌人,这时候拼力量无异于自杀,此时自身的技巧和能力就显得尤为关键了,这也是为什么现世即便到了热武器时代,乃至信息化作战时代,近身格斗训练和冷兵器依旧在战斗训练中占着不小份额的原因。
自始至终,人类对于本身身体所拥有的力量的渴求和追寻,以及对拥有这种力量的人的崇拜,是贯穿整个人类历史的,这也是肌肉有时不但吸引女性,同样也会吸引男性的原因,这是人类从动物进化所带来的本能,是与生俱来的,但这种倾慕和力量所实际能造成的杀伤力、破坏力,并没有直接关联。
或者说,只在一定的杀伤力范围内成正比,力量,源于每一根肌腱的强壮度的总和,源于手眼的协调能力,源于灵活的大脑对于身体的操控,源于长期艰苦卓绝的训练,源于不怕死的战斗精神。
而力量的对抗,实质上是这些特性的高低强弱的较量。再细化来分的话,近战兵器也就可以看做是人类身体的直接延伸。
比如最常见的利刃,它将打击的接触面积减小,通过更大接触增加压强,使钝器伤害转化为切割伤害。
但显然,光有利刃而没有足够的力量,还是无法造成任何伤害,毕竟,无论力量还是精确度,也都是建立一定的先天天赋和大量的后天训练的基础之上的,故冷兵器直接的较量,可以看做是生物个体与个体之间的先天天赋与后天训练的总和的直接较量,非分出高低胜负而不能止。
这也是
“文无第一,武无第二”的由来。武力的较量,是肯定能够决出一个绝对的第一的,此种殊荣,也是让人孜孜不倦的追求力量的源泉之一,而且,在追寻及使用力量的过程中,这种对抗逐渐产生很多附带的文化效应。
比如公平、公正、勇敢、拼搏、竞技精神、荣耀感、信仰、大义凛然,以及
“虽败犹荣”之类的心理,这些因素构成了冷兵器时代战争文化的浪漫,进而形成了一种英雄主义的思想基础,这是热武器不可摧毁的一种精神力量和支柱。
而且最为重要的一点是,近身格斗这种无法被外物和其他规则限制的能力,完全是可以算做身体武器化的延伸,近身战斗中由于距离、场所甚至是光线的限制,热武器存在很大的弊端,暴露位置、影响感官探知还有反应速度无法完全和神经反应协调,这在你死我活的战斗中有多大的影响不用多说,而自身的格斗技能以及冷兵器的加成,无疑是给自己的生命加了一条保险。
一个生手无缚鸡之力的孩童确实可以拿着一把枪轻易的干掉一个成年人,这一点毋庸置疑,但枪有故障、弹药、瞄准的限制,只要没了子弹或是出现了机械式故障,那别说是孩童,哪怕是一个成年人,能在一个格斗精锐的手中活下来?
答案不言而喻.......................正是因为这几点,杜锦才尽可能的把自己的力量压低在没有超乎常人认知范畴的范围内,等杜锦来到离于阳较近的位置时,于阳猛地翻身跃起,将杜锦压倒在了一旁的地上,他立马对着杜锦的头部挥出一拳,而杜锦靠着强化过的防御神经让他躲开了这一击,在男子要进行下一次攻击前,叶晨向左猛地一翻,通过翻动产生的空隙用手肘狠狠的印在了于阳的手臂上。
这一下让于阳顿时感到自己的手臂一麻,无法控制自己做出下一轮攻击,为了保险起见,他并没有用另外的一只手继续锤击杜锦的脸,而是迅速起身一个翻滚后撤,而杜锦没有放过这个机会,双手一撑将上半身微微抬起,然后将腿踢出一下击中了于阳的肩膀,这一下让于阳翻滚的角度和力度一时间没办法自己控制,最后到了训练场的边缘才稳稳停下,他其实甩了甩自己那条有些麻木的手臂,然后拿起另一只手在手臂关节的地方一按。
“咔嚓”一声清脆的声响传到杜锦的耳中,这让杜锦本能手臂抖轻微的动了一下,这种类似
“手动接骨”的操作着实让他有些汗颜,平时学校里有些刮碰,一般都会到医务室去,杜锦之前哪见过这,但他仅仅是略微触动了一下而已,论这种感官上的冲击,那些血印制造的尸变体才是当之无愧的冠军,不管是那些扭曲看不到人性的肢体外型,还是那如同血肉交融变异的可怖形象,这场面对杜锦来说完全是毛毛雨级别的。
而于阳再没有朝着杜锦攻击过来,他看了看自己离杜锦的距离,非常坦然的认输道:“是我输了,如果在实战中拉开这么大的距离,你完全可以掏出枪将我击杀于我攻击范围之外,就算没有那样,你也可以趁此机会离开,而我不可能再贸然追击,所以我输了,杜锦,你确实超乎我的想象。”而谢晓和于文彬以及其余两位士官顿时有些目瞪口呆,他们没想到杜锦真的
“击败”了部队中的翘楚,于阳虽然真正强大的是他的综合性,也就是枪械和搏击都有精通,倒不是说于阳在这支部队中属于
“不败王者”,也有不少人在训练中打平或打败他,毕竟有些东西真的是人外有人天外有天,而是考虑到都是战友的因素,于阳可没有向实战中那样下过什么真正的死手,否则单靠那些死穴和脆弱关节,他就可以真正干掉一大批人了。
但问题是杜锦还是以一个学生的身份,能够在训练中打败于阳,哪怕是于阳在力度上留手的基础上,也绝对算得上不可思议,于文彬这时看着杜锦好像看到了偶像一样,他虽然出身在
“文官”家庭中,但他对强者有一种天生的崇拜和向往,否则就算他对司卿爱恋得死心塌地,要是怕军队中的严格训练,他也不可能脑袋一热就来参伍,于文彬心中一直期望自己可以活得像自己心中崇拜的强者那样。
而此时他绝对杜锦竟然和心中的那些形象逐步吻合,同样的年纪、同样的体型、几乎一样的训练,但确实和自己相比完全不一样的成就,不管是挡枪活下来,还是此时打败前不久用不到一招轻松把自己撂倒的于阳,这些都让他萌生出崇拜的想法,而在于文彬的潜意识里,既然想要做到自己期望的样子,那就要近距离去跟踪学习:“这杜锦看来没有我显得那么不堪,要不我跟他讨教讨教,让他教一教自己,不管是格斗还是其他方面,能够获得司卿芳心的可能有所突出的地方...............不对,我怎么默认他是司卿挑选中的..............明明应该是我,但我现在这样,司卿恐怕也不可能放弃杜锦这小子选择我吧,这好像确实是.............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