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完了,大家下本书再见!
写完了,大家下本书再见! (第1/2页)写完了。
有点舍不得的同时又松了一口气。
舍不得的是这本书每个月大几千的稿费,松口气是终于不用硬着头皮瞎编了。
当然,瞎编并不痛苦,痛苦的是自己觉得编的不够好,对不起读者的订阅。
然后我就在开始想。
这本书是从什么时候垮的呢?
大概是被很多读者诟病的福缘那一块吧——我特么就应该头铁写到底,反正不想看的都走了,最起码自己爽了。
这本书的最开始,我可以毫不脸红的承认,我就是想蹭蹭游戏文韩技师的热度,所以设置了一个主角穿越到游戏开服前百年的背景,加上那段时间起点流行苟道文,所以用了一个苟字。
然后开始发散思维,背景用啥。
武侠我写过了,玄幻刚完结,西幻不熟悉,科幻看不懂,都市不敢写,那就用仙侠吧。
再加点料,来个灵气复苏。
再然后,主角应该是什么样的。
写不来英雄,干不了枭雄,只会当曹贼,咳咳,反正最后觉得还是写个市井小民吧。
自私,贪财,好色,受过义务教育,有点小善良,底限不高,但在道德水准之上。
然后呢,他出现在一個灵气复苏的仙侠世界中该如何生存。
这一切不算高超的设置,但也中规中矩。
偏偏啊,偏偏啊,我特么非得想再加点料!
没错,就是福缘啦。
我一开始想的很美,我得写点深刻的,有意义的——特么的!我一破码字的,非得想当文学家。
可惜文笔实在拉跨,没有写出主角逆境中的闪光点,没有写出人生向上的积极意义,有的只是主角当大哥舔狗的败笔。
不过有一说一,处于同等环境下,我比主角还舔!
有时候我也想,如果我当时把李虎换成个美女的话,情况应该会好一点吧。
反正最后大笔一挥,深入交流后都是自己人嘛。
可惜李虎是个男的,纯爷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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