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三章 关于新官三把火的议论
第一百四十三章 关于新官三把火的议论 (第1/2页)
“景和七年上元夜,先祖任吴郡推官,携内外宅登虚江县北关城楼,饮酒观景为乐。居高而视,指点笑谈。县中富室皆称羡,来年重金邯郸学步,引以为本城风尚矣。其时街道彩灯无数,与月相映,光照如白昼,河灯亦首尾相连,望之如游龙。又有烟花火爆此起彼伏,百艺杂耍极尽所能,男女游人拥挤如潮,不可旋踵,只随势而走,不由自主。
先祖酒酣忘形而意兴大发,吟诗词记之,题为□□□□□。至今已散佚不可考,疑似有数风流人物还看今朝之语。
县中无名生员以诗讥道:君王尚与民同休,大人却在北城楼。美人同凭阑干立,月照关防遍锦绸。恣意高阁齐下视,笑指游人若蚁蝼。(原创诗词严禁穿越者抄袭)
先祖则评曰:彼辈专会滥逞口舌,只为羡慕嫉妒恨尔,小书生本性,虽千百年亦如是,其实恨不能取吾而代也!”
——以上摘自李佑后人笔记。
过完元宵节庆,李推官回到府城。恰好赵二老爷题写的楹联制作完毕,挂在了他的推官厅。上联为:法令导万民,以律绳人;下联为:刑罚禁***,以正诛邪。
王同知观之道:“戾气太甚。”
接下数日,李推官宵衣旰食,清理积案,新官上任做点除旧弊的样子也是人之常情。也是这段时间正逢春节期间,新案子几乎没有,其他政务更少,李推官才得以专心处理积存的旧案。
其实推官厅里的案子大都是县里报上来需复核的,处理起来想省事真能省事的——编几条看法批个同意即可,不过李佑多少还是勘验了一番。
到月底时,积案为之一空,同时滞留犯人该放的放该转的转,正好苏州织造局来要几个苦役,又把黎道士等几个判了徒刑的人犯罚到织造局做苦役。顿时府衙狱情大治,倒也博得了几声李青天之类的叫好。
这里要说明一下,徒刑三年之类的刑罚并非是关大牢里三年,国朝没有坐牢算刑罚的说法。徒刑其实就是罚犯人作苦役去,多是盐场、矿山之类地方,也有投边充军的。
这日,李佑闲坐无事,起身踱步出厅。
推官厅和府衙大堂、吏户礼兵刑工六房相邻而居,大部分小吏都在这个院落里办公。李推官出来巡视,所到之处,小吏无不噤声垂手而立,积威之下未有敢稍有轻慢者。
此时有门子上前道:“禀告推官老爷,有个从虚江来的黄老爷要拜见你。”
这黄老爷不是别人,正是陈大人身边的黄师爷。本来他当初打算和陈大人分手,凭着举人功名去谋一任知县当。毕竟他只是受陈家长辈所托,来给官场新手陈英祯当幕僚的。
上个月他看陈大人做官日渐成熟,又有可能去京师在六部升个员外郎的官职——这种官就不需要幕僚了。于是黄先生萌生去意,要去远方追求自己的幸福。
但谁料陈大人居然一跃而为巡道官,而且还是个上头没有按察使的巡道官,本来去意已决黄先生便迅速回心转意,继续给陈巡道当幕友师爷。懂官场的都知道,这个幕僚位置可比知县舒服多了。
对于黄先生的回心转意,李佑当然是热烈欢迎。若陈大人身边真换个人,那不定是怎样的情况。面对未知的可能,还是黄先生比较亲切,毕竟是一起分过赃和一起嫖过娼的铁交情。
李佑迎至仪门,见礼道:“黄先生!有失远迎了。”以前李佑都是尊称黄老先生的,如今随着身份地位的变化,自然而然把这个老字去掉了。
黄先生还礼道:“几日不见,李大人更有风范了。”
李佑便请黄先生去推官厅后堂喝茶。
“我所来有二事。”黄师爷与李佑之间用不着寒暄客套,直接开门见山道:“一是为陈巡道在苏州府的官署。”
李佑答道:“此事我也留意过,昔年的按察分司署荒废久矣,重新修整需要一些时间,完工之前还请陈巡道驻于府公馆。当下王同知署理本府,先生可与他详细计议,毕竟工匠、役夫、用料都需经他允了。”
黄师爷点点头继续说起第二件事情,“陈巡道离任虚江,总得有个张罗,你是本地人,交由你可好?”
“包在本官身上。”李佑一口答应道。这所谓的张罗自然就是地方官离任的惯例事项。什么表示功德的万民伞,表达百姓依依不舍的脱靴礼,还有父老沿道设席相送之类的,由李佑这个本地人去安排自然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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