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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章 书贼

第二十八章 书贼 (第1/2页)

他实在是很羡慕前世读书时,曾经幻想过的红袖添香夜读书的场景,所以先前将思思硬拉着,陪他写了半天,嗅着室内焚香,女儿家身上体香,笔尖柔毫与纸面轻触滑润,享受着那种异常安宁的美妙感。
  
  但想到自己写书的事情如果传出去了,只怕会给自己带来许多没必要的麻烦,所以他决定以后还是自己一个人悄悄地写。
  
  范闲总觉得自己必须要提前为将来的京都生活做好准备,从物质上,以及精神上。而像红楼梦这种长篇美文,是断断然不可能像抄袭诗词一般,临时在某个酒宴之上脱口而出,所以必须要事先就准备好。
  
  不知道为什么,他总觉得自己将来的人生,肯定与庆国的中心,那个遥远的京都脱不了干系,也许是那个当朝廷高官的亲生父亲,也许是那个印象中的黄毛丫头,也许是自己没有见过一面,却总是某名好奇的母亲。
  
  他想了想,复又落笔写完这回里宝玉与秦钟儿那些不可与人言之事,待墨迹干后,放入信封之中,准备寄给远在京都的范若若。
  
  在澹州港的府邸内,范闲没有留存稿,前面的都是写一篇,便往京都寄一篇。因为他实在是很难抑止自己心中那种想将前世的美好经验,与这个世界上的人分享的****就像某个人拥有了这个世界上最美丽的、而且从来没有人看见过的玉石,自己藏在床下许多年,心里一定会痒的要死,总是恨不得让全天下人——不,应该是至少有一个人,知道这玉石夺人心魄的美丽。
  
  将名画收藏一辈子而不示人的收藏家,如果不是变态,那就是偷这幅画的小偷。
  
  而范闲知道,自己肯定不是变态,虽然自己确实是小偷,但很妙的是,这个世界上没有人知道。
  
  所以范闲完全忽略了范若若丫头的年纪,一直按月将稿子给她寄过去,然后告诉她,这故事叫作石头记,是一个叫做曹雪芹的人写的,自己偶然结识,每月从他那里弄些稿子,与妹分享,如何云云……
  
  虽然红楼梦前十五章里,依然有秦可卿梦中会宝玉,宝玉初试云雨情之类的段落,但范闲里笃定小丫头在自己这么几年的书信薰陶下,应该不会将这些看成洪水猛兽,也不会将自己这哥哥看成什么淫邪之人。
  
  果不其然,范若若得了曹公文字,懵懂读之,视之如牡丹大嚼之,却也是慢慢品出了些许味道,尤其是看到黛玉进府之后,便开始觉出好来,每月必来信催哥哥多向那曹公多求些。
  
  范闲接信之时,心中不免苦闷,心想这存稿都没了,更新自然不可能太快,日后抄到七八十章时,总不还是要落个太监的下场。
  
  ……
  
  ……
  
  将今日文抄公的事业做完,范闲便开始和平常的日子一样看起书来。他的书房里有许多杂书,都是京都伯爵府寄过来的,每当想到这件事情的时候,他心里对那位从未谋面的父亲的印象总会有所改观,至少对方还知道一个人成长过程之中,最紧要的是哪些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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