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0章 捐钱修路留名(上)
第130章 捐钱修路留名(上) (第1/2页)“工厂主捐钱修路回馈家乡:7月26日,蓉城市新都县,高屯镇至新都县双车道水泥公路正式开始修建,据前方记者了解,该线路公路由高德利先生捐钱修建,经新都县政府批准,该线路公路已经被命名为‘高德利路’。
高德利,男,43岁,原高屯镇地主,后响应政府号召,卖掉土地在新都县开办工厂,目前高德利先生名下已经有一家纺织厂、一家火柴厂,雇工近千人……”
再配上一副高德利的全身照,作为八月一号发行的《中华日报》第十六期头条新闻,高德利的名字传遍大街小巷。
从古至今,“为富不仁”都是社会最底层的老百姓对于富人最深刻的印象之一。
一方是普通老百姓,一方是有钱人,多数的有钱人都是靠着压榨普通老百姓来获得财富,所以普通老百姓是最厌恶有钱人的,特别是地主。
当然,高德利这个前地主还是不错的,起码依靠高德利生活的佃户们不会挨饿。
有些富人赚得钱“干干净净”,他们不想让别人说他们“为富不仁”,想要一个好名声,所以经常有富人施粥、修桥、修路等,让老百姓都知道他们不是“为富不仁”,而是一个大好人、大善人,不过有时候也会有“为富不仁”的富人这样去做,伪装自己。
而高德利捐钱修路属于前者。
在高德利的家乡高屯镇,高德利的名声很好,老百姓都夸赞高德利是一个大善人,特别是曾作为高家佃户的老百姓,要是遇到灾年,高德利还会主动减少地租,佃户乃至周围老百姓没有食物吃的时候,只要他们向高家求助,高德利都会给予一些粮食,让他们继续生活下去。
八三年六月,颜学义带领强大的汉军从满清手中夺取四汌的统治权,像高德利这样拥有好名声、没有欺压百姓、没有做过恶事的地主,不会受到任何惩罚。
随后大汉王国成立,各级政府开始有条件收回地主手中多余的土地,高德利响应政府号召,将手中多余土地卖出,然后和颜氏商行合作,在新都县建立工厂。
一年半多时间过去了,高德利名下的两个工厂早已经建设完毕,正式开工,每个月都为高德利带来丰厚的收益。
正好此时,新都县开始修建通往其他城池的公路,而新都县到下属各个城镇的路线不在公路修建计划之内。
高德利虽然在新都县县城外建立工厂,一年中有近一半的时间都住在新都县,但是剩下的一半时间还会回到高屯镇居住,可是高屯镇到新都县的土路让高德利十分厌恶,即便再怎么修路,下几场雨后又会恢复原样。
看到新都县修往其他城池的水泥公路,高德利顿时眼睛一亮:修建一条新都县到高屯镇的水泥公路不就完事了,只是不知道需要花掉多少银子才能将这条水泥公路修建起来。
经过高德利的一番了解,高德利发现,修建这条将近11公里长的水泥公路的费用,自己还是承担得起的,毕竟还有两个工厂在源源不断为他创造财富,足以支撑高德利将这条水泥公路修建起来。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