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吃!
第四十四章 吃! (第2/2页)显然,他对所谓的“成仙”,真的一点兴趣都没有。
于人世间,多少人渴望一朝富贵,升为人上人;
但也是有人,所期望的,只是一家人能平平安安的在一起,哪怕清贫,却也甘之如饴。
安律师从阳台那儿走回来,站在老张头面前,咂咂嘴,还是蹲了下来,看着老张头,
缓缓道:
“咱们啊,就是人手里的小虾米,这是大不敬的话,但你我心里都应该清楚。
接不接受,那是你的事儿,但如果真要决定什么,大人物们可不会理会咱们这些小人物的想法。
退一万步说,你家大孙子就真没察觉到出去可能有危险?你大孙子他本人,其实是愿意的。”
“你这风凉话,说得太明显了。”老张头瞥了一眼安律师,“你安不起是个绝户,是不懂的。”
“现在想想,当初我爹要给我相亲,我死活不愿意,真好,要是当年我也不小心留了个后代在这儿,那才叫真的麻烦咧。”
老张头冷冷地盯着安律师,道:
“我不会允许这种事发生的,如果发生了,我…………”
安律师伸手拍了拍老张头的肩膀,
语重心长道:
“乖,别说气话。
别忘了,
没了大孙子,
你还有大曾孙子。”
………………
蜡像馆内,
小萝莉和黑小妞还都被冰霜禁锢着,
这里的蜡像们其实早就被清空了,唯一留下的,只有一尊赢勾坐在白骨王座上的蜡像。
而此时,
半张脸就站在那尊蜡像面前。
他的目光里,不似在追思,也不似在憧憬,有的,只是一种荡漾在历史波澜中的余波。
“你不能吃她。”
小萝莉鼓起了勇气,终于还是开口说话了。
天知道在这样一个恐怖存在面前开口说话得需要多大的勇气!
但小萝莉还是拧着脖子说了,因为老板他们都不在通城,这里,现在是她在看家。
冲上去打架,是没有意义的选择,不是不可以这样选,但冲上去的结果就是被直接灭掉,对于对方来说,简单得更像是踩死一只蚂蚁。
虽然把自己比作蚂蚁是林可这种女强人性格的人很不喜欢的比喻,但在现实面前,其余的一切,都只能算是浮云。
直接被掐死和用话语多说点话,似乎后者所能产生的价值,更大一些。
妇人已经被挖出来了,躺在那里,身上曾被下的封印也早就被半张脸解开。
老许的心血封印,对于普通人来说,已经算很优秀的了,但在半张脸面前,还真是不够看。
到底是狗村的偶像,这点儿本事还是有的。
半张脸挪开了自己的视线,
走到妇人身边,
妇人的身上也染上了一层冰霜,
可以看出来,
她一直保持着清醒,但她和小萝莉一样,根本就挣扎不开,确切地说,也是不敢挣扎。
半张脸伸手,轻轻扭了扭自己的脖子,莲藕做的身子,真的是不习惯,稍微动动就容易关节错位,而且莲藕的味道,吃起来是爽口,但要是一直在你鼻尖萦绕着,谁都受不了。
“你不能吃她,不能。”
半张脸终于把目光看向了小萝莉,
“你倒是个,有趣的女娃娃。”
对方和自己说话了?
这会儿,
小萝莉心里居然很不整齐地升起了一股受宠若惊的感觉。
谦虚,是中国人的传统美德,尤其是在别人夸你的时候。
小萝莉带着淡淡的落寞和自嘲,开口道:
“我也不过是人家的一条狗罢了。”
半张脸闻言,目光当即一凝。
“啪!”
小萝莉被抽飞,
“噗通”一声,
落入了池塘之中。
“咕嘟咕嘟…………咕嘟咕嘟…………”
“就你,也配叫狗?”
“哗啦!”
近乎要被溺死的小萝莉被从池塘里抓了出来,
身体悬浮在了空中,
湿漉漉的头发披散在自己的脸上,
但即使是在这个时候,
小萝莉依旧开口道:
“你是老板拉回来的,老板有吩咐,不能让她死,不能!”
为今之计,
只能搬出老板来阻止他了。
因为既然老板把他种下去了,总不可能种出来一个白眼狼吧?
哪里有这么挖坑坑自己的?
半张脸笑了,
笑得很夸张,
笑得眼泪都出来了,
笑得小萝莉莫名其妙,
终于,
半张脸停住了笑声,
指了指水塘又指了指那边的妇人,
道:
“你怎么就没想过这样一个可能,
他把我种在这儿,
可能就是想让我醒来吃掉她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