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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三十章 战后,定……情??

第四百三十章 战后,定……情?? (第1/2页)

……
  
  整个厄运施术者的战场被分为两半,我独自一半,奥斯卡三人一半,四人很有默契的在各自区域里收割着,被近身的厄运施术者,对于我们来说的确和一簇簇金黄的稻麦没什么分别。
  
  反正法力已经被吸到干得不能再干了,这大概就是所谓的死猪不怕开水烫吧。
  
  不过,已经持续几个小时高强度战斗的奥斯卡三人,在体力上明显的有所下降,而喝下了一瓶中型精力药水的我,现在的体力却还充沛十足。
  
  慢慢的,我这边的厄运施术者已经比奥斯卡他们那边稀疏起来了。
  
  好胜心强,时不时注意比赛战况的奥斯卡,自然很快就发现了自己一方正处于劣势。
  
  他不由怒吼连连,手中挥舞着的双剑再次强行加速,强鼓着一口气的脸红得像关公,就连那光溜溜的脑袋也是青筋勃起。
  
  从他那厚实盔甲里露出来的,一身鼓胀得像铁块般坚硬且菱角分明的肌肉,加上高大的身材,足以让任何健美先生看了以后都恨不得往身上包裹上十层的衣服,将自己的“娇弱体型”掩饰起来。
  
  不过,体力和实力上的优势并不是那么简单就能弥补得了的,他身后两个跟班在体力上明显已经跟不上了,大口喘着粗气,动作比平时慢了一大拍,单靠奥斯卡一个人的努力,是无法赢得了我的。
  
  可是,我是谁?在原来世界的大学时代有着疏财仗义小孟尝之称,帮女孩修电脑从来没有说过个不字的第一好人正是区区在下。
  
  眼看他们三人气喘如牛的样子,纵使现在他们是比赛的对手,我又怎么能忍下心呢?
  
  于是,我大喊一声,在他们惊讶的眼神中,丢了六瓶精力药水过去,并告诉他们,两瓶一起服用,效果更佳。
  
  “噢噢,是精力药水!!”
  
  接过来一看,奥斯卡两眼顿时闪烁着欣喜的光芒,法师公会研制出精力药水的消息,早已经在冒险者之中传开来了,只是制作出来的大部分精力药水都送往第二和第三世界里,在第一世界属于紧俏货,没有那么点门路很难搞到手,就连奥斯卡也是第一次见。
  
  “吴凡老弟,我奥斯卡敬佩你!!”
  
  很显然,我这种向竞争对手伸出援助之手的伟大举动,已经深深感动了这位单纯的野蛮人,他对我的举动再也不抱丝毫怀疑,当然,也包括“两瓶一起服用,效果更加”那句话。
  
  “咕噜咕噜——”
  
  眼看着三人相续将手中的两瓶精力药水咽下去,我微微举目远望。
  
  嘛,反正也没听说过嗑伟哥过量而死的。
  
  当两瓶精力药水吞下去的一刹那,隔着远远的,我就能感到一股强大的势从对面三人身上爆发,炙热的气息从他们的口鼻甚至是每一个毛孔里喷发出来,看上去就像超级赛亚人身上涌出的能量一般。
  
  “哇咔咔咔——”
  
  奥斯卡张扬的笑声响了起来,就仿佛骤然之间从乞丐变成暴发户的那种嚣张,挥舞着两把金色长剑,因为满溢而不断从他全身毛孔里喷发出来的热量,让他的看起来像是身体不断爆发出火焰,如同火焰战神一般威猛无敌。
  
  另外两个人似乎也差不多。
  
  笑吧,乘现在还能笑,好好多笑一会吧。
  
  我的眼神转而怜悯,回过头去大掌猛挥——面对突然变身超级赛亚人的三个人,不加把劲的话,输的就是自己了,可不能自己挖坑自己跳呀。
  
  由于奥斯卡三人的火力猛地被填充至满,局势又开始变得不明朗起来,看看两边的厄运施术者数量,再这样下去的话,极有可能会出现一个结果——平局。
  
  只是,无论是好胜心强的奥斯卡,还是自信满满的我,都不可能接受得了这个结局,不约而同的,我们将目光落在正将其余厄运施术者拖回来的拉丁身上。
  
  “拉丁,小丁,丁丁——”
  
  奥斯卡扯着脖子,又开始施展他无往不利的顶级召唤术了。
  
  “快点,将那些怪物拉到我们这边。”
  
  晕,做人可以无耻,但是不能无耻到这种程度吧,看着一脸得意洋洋的奥斯卡,我顿时气的不轻,刚刚阴了他们一把所产生的一点小小内疚,也消失的无影无踪。
  
  正当战况急转而下,似乎要对我变得不利起来的时候,那个叫拉丁的冷酷刺客,隔着老远,我似乎都能听见他从鼻子里发出的一声冷哼。
  
  然后,他带着大批的厄运施术者,竟然突然一个拐弯,从奥斯卡他们那片区域绕了过去,而直奔向我这边。
  
  哈,刺客大叔傲娇了。
  
  “不,拉丁,小丁,丁丁,你怎么可以背叛我……”
  
  伤心欲绝的奥斯卡,眼睁睁的看着大批粉红可爱的厄运施术者被拉丁同学拖到我那里去,顿时如同弃妇一般,目光满是哀怨的就差跪倒于地咬着手帕饮泣不止了。
  
  瞧瞧,这就是召唤术失败的后果,越是高级的召唤术,失败反噬的力道越是强,小萝莉们以后可千万要注意。
  
  我在一旁十分没有形象的熊笑起来,不客气的笑纳了拉丁送来的厚礼,按照这场比赛所制定的潜规则,属于自己那片区域的厄运施术者没有完全杀光,是不能越境到对方区域里抢怪的。
  
  这样一来,奥斯卡负责的区域内,厄运施术者越来越稀疏,想要杀一个都要跑的老远,而我这边却是更加密集,连脚步都不用挪动,扭着屁股左拍拍右拍拍,就是一排厄运施术者倒下,优劣胜负已经是一目了然。
  
  此外,另外几名负责拖怪的刺客,很显然是以拉丁为首,见拉丁将厄运施术者拖到我这边,也纷纷将自己身后的拖了过来,将奥斯卡三人最后一丝希望打破,胜负再也没有悬念。
  
  当奥斯卡他们总算将自己区域的厄运施术者全部清理干净,急忙忙的掉过头来朝我这边杀来的时候,我已经将几个刺客拖来的厄运施术者干掉了一大半,剩余的,就算全部让给这三个人,他们也赢不了我了。
  
  当最后一个厄运施术者在奥斯卡充满了怨念的长剑中哀鸣倒下,我屁颠屁颠的走了上去,正想“好心”安慰一下奥斯卡,让他不要因为输了而耿耿于怀,至于台词,我早就准备好了。
  
  比如说,生命是可贵的,群魔堡垒大门旁边有块大石,你可千万别去撞。
  
  再比如说,死并不可怕,面子大于生死,不过,就算你们三个输给我一个,也没什么好丢脸的。
  
  可是我的熊掌正要拍下去,从传送站出来时被袭肩的仇,眼看就能报了,这大块头却是一声不吭的撒开脚步,刺溜的一下冲了出去,身后扬起阵阵尘土,牛气轰轰的声音更是远远传来。
  
  “吴凡老弟,比赛还没有结束呢。”
  
  我放眼一看,可不是,身后还有千余只厄运骑士呢,这场比赛可没规定只算厄运施术者,我立马猜出了奥斯卡的心思,不禁又气又好笑。
  
  谁说野蛮人不滑头?
  
  不过,要真放任奥斯卡在厄运骑士里砍杀一番,指不定到时候他会以此赖账,说一个厄运骑士顶两个厄运施术者什么之类的,反正他的脸皮我是见过了,绝对是城墙级别的。
  
  于是,我也二话不说,跟在他后面去了,边走边猛灌法力药水,厄运施术者已经死光了,有了法力,奥斯卡的杀伤速度就更不可能和我比了。
  
  ……
  
  当最后一个厄运骑士在我的水晶剑下缓缓倒下的时候,一时之间,一股巨大的空虚感猛地袭来。
  
  越是大型的战斗过后,内心总是会伴随着更大的空虚——我们为什么要战斗,为什么不能不战斗?
  
  任何一个正常人,都不会喜欢这种似乎永无止尽的杀戮,即使是以好战的野蛮人也不例外,战斗,可以当成生活的调剂,但是绝对不能当成生活。
  
  好在历练了数年,经历过无数次战斗,我已经开始慢慢的习惯这种空虚落寞的感觉,深深呼吸了一口气,环首整个战场。
  
  血肉野兽被吃剩的身体,混杂在体型庞大的凝肥兽四分五裂之后的绿色恶心血液里面,厄运骑士没有躯体,只能看到一堆堆骸骨,里面夹杂着掉落的盔甲和长剑,厄运施术者死后则是变成了一堆灰烬,消失于弥漫。
  
  整个战场铺满了血肉模糊的尸体,黑褐地表被骸骨森森的骨堆所覆盖,上面还残留着一片片魔法所遗留下来的顽强不屈的野火,冒着浓烟,似乎不甘心像怪物一样消失无形。
  
  箭矢歪歪斜斜的插在地上,将眼前的尸山烘托成满目疮痍。
  
  来自郊外大草原深处的苍凉北风,卷起黑尘,将最后一丝顽强的野火熄灭,怪物的尸体逐渐分解,也伴随着冷风吹散,只消小半天,尸体就会全部消失,整个战场将恢复原状,像是一切都没有发生过。
  
  但是又怎么可能当做没发生过呢?每一场战斗的伤痕和空虚,都已经深深烙印在冒险者的心里面。
  
  所有的冒险者,拖着疲惫的身体,做着和我一样的动作,默默的环视着整个战场,默默的看着那些倒于自己剑下的尸体消失不见,几百人站在一起,却静悄悄的,连呼吸声也听不见。
  
  不知道过了多久,突然从数百人之中发出一道轻微响声,没有人知道是谁发出来的,但是很明显,这道平时微不足道的声音,却是警钟一样,将所有的冒险者纷纷敲醒。
  
  一时之间,气氛就如同葬礼的默哀时间过后,整个战场,声音零零落落的相续响起,渐渐有了生气。
  
  将内心的阴暗和空虚通通扔到一边,我露出了笑容,眯着眼睛打量对面热闹起来的冒险者,心里逐渐被一股暖洋洋的暖流所填满。
  
  被战斗所充斥的悲哀未来里,至少,还有这些可爱的人和自己一起走下去,而不是孤孤单单的一个人。
  
  突然之间,额头传来一点暖洋洋的热量,我惊讶的抬起头,然后发现了这样一幕。
  
  晦暗的天空,像是被钻开了一个小孔般,一缕金灿灿的阳光,像金色的桥梁般从那里投射下来,刚刚好落在我的额头上。
  
  我从来不知道,一缕阳光既然可以如此美丽和宝贵,在这片灰色的世界中,我几乎如同捧着珍宝一样,小心翼翼的用手接着这缕金光,心中涌出最纯粹的喜悦之情。
  
  很快,原本在我手掌之中,只有一个斑点那么大小的阳光,逐渐的扩大,到我两只手掌都无法接纳的程度,而灰色的天空,也似要坍塌倒陷一般,裂开了一个个小孔或者缝隙,从一缕,到数缕,数十缕,数百缕……
  
  其他冒险者在发现这唯美的一幕,纷纷抬起头,用痴迷的目光看着,用虔诚的双手接着,每一个人都沉寂在暖洋洋的金色阳光的喜悦之中。
  
  常年生活在群魔堡垒的他们,比我更有体会这一缕阳光的珍贵之处,就算用真的金子,也换不过来。
  
  当金光逐渐连成一片,将整个群魔堡垒的照亮的时候,冒险者们骤然欢呼起来,沐浴在阳光下的参天宏伟的群魔堡垒,又带给了我另外一种震撼,少了阴森森的感觉,那种仿佛顶天立地的巨人一般的宏伟,俯览四方的豪迈气势,更让我心动不已。
  
  “吴凡老弟,怎么样?被吓呆了吧,人人都说群魔堡垒就像地狱一样恐怖,那只是他们瞎了狗眼而已,我们群魔堡垒呀,可是整个大陆最美丽的地方。”
  
  肩膀又被重重的一拍,回过头,奥斯卡那和灿烂阳光融合在一起的真诚笑脸在我的眼中放大。
  
  点了点头,虽然对这个“最”字不以为然,但是我却无法否认,群魔堡垒的魅力的确不逊色于我所去过的任何地方。
  
  罗格营地的景色是柔和的,那里终年的气温适宜,绿草常青,天空宽广,给人一种平静祥和的感觉,
  
  鲁高因,则是和那里的天气一样,景色是那么的热情,漫地都是金子一般的黄沙,那有着大理石纹理的高低起伏的沙丘,一望无际,就像大漠上生活着的粗犷豪迈的汉子,当然,也能养育像宝贝女儿们这样水灵灵的小萝莉。
  
  而库拉斯特,则是给人一种悠远的感觉,弯弯曲曲的河道,永无尽头的茂密丛林,生活在里面数不清种类的植物,动物,精灵,图腾,还有传说中的洞穴宝藏,都有着一种古朴神秘的吸引力,让人欲罢不能。
  
  群魔堡垒的美,是一种凄美的美,一种悲壮的美,一种宏伟的美,正因为这里过于荒凉和灰暗,所以在那一刹那展现出来的美,才会让人如此心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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