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二章,读万卷书游历难
第九十二章,读万卷书游历难 (第1/2页)“姑爷和我家小姐,那可真是郎才女貌,天作之合,两家人都可满意了。”
王小二家在李财看婚约的时候,还不住的说着恭维的话。
李财将婚约看完,然后收进了怀里,等着到时候李大小姐闹腾的取消了婚事后,自己也好将此封婚约一并归还李大小姐,省的李大小姐不放心了。
“这次真是多亏王大哥了。”李财说着,再一次深深长拱一礼。
王小二再一次错身避开,嘴里恭维道,“姑爷洪福齐天,即便没有小二我,也会逢凶化吉。”
“王大哥说笑了,若是没有王大哥,仁政这次怕是凶多吉少了。”李财再一次拱手感谢,为防王大哥再一次躲开,李财这次没有深拱,而是微微躬身行了一个拱手礼。
对于王小二,其实刷新了李财的认识。
初次见王小二,是他询问自己是不是李财李公子,然后就塞给自己了二十两银子,第二次也是给自己送银子,然后第三次见就是在李知府返家时他随车而来。
总体感觉就是李知府家的下人,普通的,泯然众人的感觉。然而没想到,竟然是深藏不露,刚才救自己时那柄长枪宛如撕裂了时空,那速度,那准头,那力量,简直是一代猛将风范。俗话说,月棍年刀一辈子枪,枪是军器里最博大精深的、最难学的。是个人拿根棒子就知道到处乱敲,给他根枪就不知道怎么办了。枪有百兵之王的美称,两军对阵最管用就是枪。刀棍还算不上。枪若使得好的,枪自己就有生命。马踏连营之时。“枪似游龙”,一条丈长大枪把人马团团护住。枪头寒光到处,鬼哭狼嚎,大将百战百胜。
能使得了长枪的,都是将领的潜力股。只看王小二的外貌,绝对无法联想到这是一位使枪的好手。
而且刚才的谈吐,以及有意避开自己行礼等等细节来看,这人心思也是缜密之人。
王小二是深藏不露,那李家又何尝不是呢。自己所看到的,肯定也只是冰山一角。这般想一想。那腹黑少女李妙锦退婚更是指日可待了,要知道这妞可是心比天高,家世又是如此,耳闻目染之下,想来也不会同意跟她口中的“泥腿子、穷酸、癞蛤蟆”生猴子的。
嗯,那就不用自己操心退婚的事了。
只是,有一点想不通的是,怎么在自己前脚走,后脚就让媒人去李家提亲了呢?还有究竟是不是自己的夫子向李家提亲的,因为自己家里就是自己和女儿俩个人,也不会有人帮自己提亲,还有那个腹黑少女怎么可能会同意,自己还有一个拖油瓶女儿。
还有一点就是。李家怎么会同意呢?尽管自己是个举人,但是少年才俊,大明多着呢,比自己家世好上百倍的少年才俊也多着呢。怎么李家就同意了呢?若是李家只是一个普通的地主老财也就罢了,问题是,他不是啊。
这两点让李财百思不得其解。
“王大哥。我有一事不解,我和你家小姐的婚事是如何提起的?”李财拍了拍身上的雪。向一旁的王小二问道。
“姑爷叫我小二就好,姑爷和我家小姐的婚约吗。小的也不是很清楚,主子的事我们也不敢嚼舌,还是等姑爷回来亲自问问吧。”
王小二这般解释道,让李财也就不好再问了。
王小二嘴里说着不清楚,不清楚,但是脸色却还是有一丝异常的,只是李财并没有注意到罢了。
让我们把时间重新回放到昨日。
昨日腊八佳节,李知府思念爱女,专程从外地赶回小河村陪爱女过腊八佳节,带回了数辆马车礼物。这一日,李家张灯结彩,到处都洋溢着节日的味道。
山前山后,雪落山麓。
飘雪的山间小路上,地上的血迹已经结成冰了,李财用尽全力才将贯穿野狼的长枪拔出来,碎石铺就、冰雪覆盖的山路出现了一个深坑。
“王大哥,好枪术。”
李财双手平托长枪递给一旁的王小二,看着地上的深坑,感叹道。
“姑爷说笑了,小二不过一身蛮力罢了。”
王小二接过长枪,双手微微一扭将长枪长柄缩进了枪杆里一截,长枪变成了短枪,然后背在了背上。若不是看到身后的长枪,根本不能将他和刚才贯穿野狼的那惊天一枪联系起来。
咴儿咴儿
在两人说话的功夫,只听得一阵难听的马嘶声,然后朱平安抬头就看到了脑残傻缺的二货杀马特黑马托着五大三粗的汉子颠儿颠儿的跑了过来。
尼玛
这货还有马脸跑回来!
李财真想分分钟将这脑残傻缺的杀马特黑马给炖一锅马肉汤!要不是这傻缺二货脑残,自己何至于落到这步田地。
“这是你们的马吧,哦,原来是遇到狼了啊,怪不得这匹马看到俺就咬着俺的腰带往这拽,俺正砍柴呢,这可真是一匹有灵性的好马啊。”五大三粗的汉子单手一撑,伸手矫健的从杀马特黑马背上跳了下来,向着李财及王小二开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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